剧情简介
绑定“诸子百家”游戏,隐居于深山老林。闲来种种田,读读书,看看病,偶尔做做木工活……可为什么偏偏有众多名流巨星纷至沓来,只求一见?书友交流群:22275081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山野杂家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
回复 金帛鲤 : 穿越了,别人都是靠才华吃饭,偏偏的主角只能靠一张脸吃饭…… 双手一摊,我也想靠才华吃饭啊,但是谁让咱就只剩了一张脸了啊。 本书的主角的定位是佛系青年。最主要的性格就是任性。最后才是咸鱼。 希望大家别将咸鱼放在了任性和佛系青年前面。OK! 主角就是对什么有兴致了,就凑过去看看,没兴致,哪怕发生在眼前都不想多看一眼。 未穿越之前的普通人,对娱乐圈好奇,就钻进去看看,没毛病吧。 说不定哪天对和尚感兴趣,就直接出家了呢。”
回复 三两鱼火: 这部《别杀那个胖家伙》大唐...... 得魏晋之遗风,又承胡夷之奔放,无理儒之板古,避世家之横世。 这是最好的时代,万里江山如画,四海呈平似锦。但,这也是最残酷的时代,皇权血祭父兄,欲望蒙蔽亲恩。 自太宗起,子篡父、弟弑兄、父杀子、子叛亲、妻谋夫、臣逆君,李唐天下,似梦魇缠身,相杀不绝。 皇权更迭,更如鬼獒啖亲而存! 九犬一獒,这个流传于后世关于藏民驯獒的传说,真假姑且不论,但却真实地映照在这天唐盛世之上。 那么,一只幼犬,弃于襁褓,游离獒群之外,又当如何百炼成獒,逆世而生呢? 吐槽群:274736025
回复 剑盘侠 : 天地异变,怪兽涌现,世界上出现无数秘境。叶惊尘作为一个普通学生,在挑战秘境的时候,发现自己竟然能够摸尸?【从疾风狼王尸体上摸出疾风步!】【从炼狱魔君尸体上摸出炼狱魔焰!】【从太古龙尸上摸出祖龙珠!】……“我……无敌了!”叶惊尘看着手中刚刚摸出的混沌灭世剑,喃喃自语。。